一、奖学金体系构成
1.学校奖学金:
(1)单项先进个人奖:“学习之星”、“优秀学生干部”、“公益之星”、“文艺之星”、“双创之星”。
奖学金金额:一等3000元/人;二等20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2)综合先进个人奖:“荔园之星”、 “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荔园卓越之星”
奖学金金额:“荔园之星” 20000元/人,“荔园卓越之星”提名奖30000元/人,“荔园卓越之星”50000元/人。
2.社会奖学金:
(1)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全校10人,15000元/人。
(2)好日子奖学金:3人,10000元/人。
二、评定工作原则
1.将本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纳入统一的奖学金评选体系,统筹规划、同步评选。
2.申报各类奖学金,均需满足《我校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规定的评选资格条件。
3.学校奖学金按照《我校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荣誉可兼得,奖学金以最高一项计发。
4.学生参评学校先进个人奖项,不影响参评国家奖学金或校外单位所设的奖项及奖金(设奖单位另有要求除外)。
5.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6. 原则上,以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身份参与学生工作的不可作为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选。
7.学院申报后,一旦发现与条件不符者即刻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自动作废。如有在评选中弄虚作假者(如篡改成绩单、伪造获奖证明、不如实填写获奖等级等),一律取消当年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评定工作流程
(一) 社会奖学金(蓝盾优秀奖学金评选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各类社会奖学金评定要求、分配名额及工作流程,开展本院学生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蓝盾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1. 9月27日9:00至9月30日17:00,开放社会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蓝盾优秀奖学金时间另行通知),并附成绩单、获奖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注:申请“我校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各类获奖证明,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2. 10月8-9日,将社会奖学金申请材料交到山楂树310。
3. 10月12日前,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我校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获奖学生。10月19日前,完成“我校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10月12日17:00前,学院按照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除我校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完成社会奖学金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 10月15日17:00前,学院汇总下列材料报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305):
(1)各类社会奖学金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公文形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同时通过公文通提交电子版);
(2)学生申请表(必须已有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和公章)及证明材料;
6. 10月23日前,学生部汇总、复核、公示全校初评获奖学生资料(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初评结果报设奖单位及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8. 表彰时间另行决定。
(二)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
1. 9月27日9:00至10月9日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提交申请。
2. 10月10日-15日17:00前,学院辅导员及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
注意:学校党政部门直接指导、管理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主管部门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做出在线鉴定。
(1)10月10日17:00前,请各学生组织完成 “优秀学生干部”(独立指标)的评选、公示工作,并将初评获奖学生名单(公文形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5)。
(2)10月14日17:00前,各主管部门指导老师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独立指标)初评获奖学生在线填写申请表。
(3) 10月16日17:00前,将下列材料交各相关学院:
①该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独立指标)获奖学生名单(公文形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②学生申请表(必须已有审批意见、指导老师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请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初评获奖名单、学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给各学院,以便学院汇总、公示、上报获奖学生名单。
3. 10月16-18日,学院公示初评获奖名单(含独立指标“优秀学生干部”)(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 10月19-22日,学院初评获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进入系统打印已审批的本人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按照获奖学生名单顺序整理学生申请材料(含独立指标“优秀学生干部”)。
5. 10月23日前,学院将下列材料汇总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5):
(1). 各类校级奖学金初评获奖名单(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 学生申请表(必须已有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和公章);
(3).“双创之星”一、二、三等奖及“公益之星”、“文体之星”一、二等奖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6. 11月5日前,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各类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
8. 表彰时间另行决定。
(三)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流程
按照《我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认真开展本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
具体评定工作流程如下:
1. 9月27日9:00至9月30日17:00,学生班集体网上填写先进班集体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
2. 10月8-12日,学院完成审批、初评,并公示先进班集体初评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 10月15日,学院汇总下列材料报学生部学生资助中心(西丽综合服务大厅2楼):
(1) 先进班集体初评获奖名单(公文形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提交公文通电子版)
(2)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必须已有审批意见、领导签字和公章)
4. 10月24日前,学生部复核、汇总、公示全校先进班集体初评获奖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 公示无异议,学生部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正式获奖班集体名单。
6. 表彰时间另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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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