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励名额:
2017年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硕士研究生获奖名额共4人。
四、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6.学业要求: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前30%,所修课程全部通过,无重修记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75 分以上(含 75 分);
7.科研要求: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若导师是第一作者的,该论文第二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或以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专利。
8.参评论文、专利授权及竞赛获奖时限为:研究生入学后至2017年8月31日。科研成果以正式取得为准,其中论文应已正式刊出并能提供检索证明,专利应已取得专利证书。SCI 检索论文的分区及影响因子以中科院 JCR 分区最新一期为准,SSCI 检索论文的分区及影响因子以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 ISI 的 JCR 最新分区为准。科研成果已用做研究生阶段评奖并获奖的不得重复使用。
五、评选程序:
1.9月29日前,学院成立研究生评审委员会,并制定评选细则。研究生成立研究生奖学金学生评选委员会。
2.9月29日-10月8日: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登陆我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szu.edu.cn/new/index.html,在线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填好后双面打印,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送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络人。(评优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29日14:00—10月8日23:00)逾期概不受理。
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证明本人优异表现的证明材料(均需导师签字认可)。
3.10月9日研究生奖学金学生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细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评,按1: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提交答辩入围名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答辩评审一起进行)。
4.10月10日学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细则组织教授委员会成员对答辩入围研究生进行答辩评审,入围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小组现场投票决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党委研工部报送推荐名单。
5.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其他:
1.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我院研究生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不可兼得。
4.评审工作联系方式:
黎科 办公电话:86713952 办公地址:西丽A6行政楼404
附件:
我院2017年研究生评审委员会名单.doc.doc